2026年07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要求,现将《内蒙古珑澄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精(蒸)馏残渣和碳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
纸质版查阅:公众可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查阅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重化工产业园区内蒙古珑澄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德文
联系电话:1390358395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https://pan.baidu.com/s/1ALxrBnbkiz4Pa19MWluctQ 提取码:8k3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498309727@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重化工产业园区内蒙古珑澄能源有限公司(收),邮编:013550
联系电话:13191587070
联系人:林瑞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内蒙古珑澄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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