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0日
本报讯(记者 李梦娜)近日,“物业不再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消息在集宁区不少业主群里传开。准备装修的市民关心新规是否正式生效,已经缴过押金的业主惦记着退费问题,还有人担心物业拒不执行该找谁维权。带着这些市民普遍关注的疑问,记者咨询了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大家带来权威解答。
市民张女士近期正筹备新房装修,听到取消装修保证金的消息很高兴,却也心存顾虑:“听说新规不用交押金了,但不知道现在是不是正式执行,要是物业还收算不算违规?”
和她有同样困惑的还有市民刘先生。他前几年装修房屋时缴纳过装修保证金,完工后物业曾提出要用押金抵扣物业费。“如果新规已经实施,之前没退的押金该怎么退?要是物业拖着不退,我们业主该怎么维权?” 刘先生的疑问,也说出了不少已缴费业主的共同心声。
针对市民最关心的新规效力问题,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修订后的《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原条例中关于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条款已被删除,物业收取该费用不再具备法定依据。目前集宁区已正式印发停止收取装修保证金的通知,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业主或装修施工方收取、变相收取装修保证金、装修押金等各类担保费用,该政策现已正式落地执行。
对于前期已收取的押金如何处理,工作人员明确,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此前收取的保证金,建立清退台账,做到足额、及时退还,严禁无故拖延退费,也不得擅自将押金抵扣物业费或其他款项,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
针对“物业不执行新规怎么办”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行业主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核查。对拒不遵守新规、违规收费引发群众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从严处理,并记入行业不良信用档案,通过严格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
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业主,即日起如遇物业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变相收费、拖延退费、强行抵扣费用等情况,可留存好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反映,相关部门将依规核查处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此次取消装修保证金,不只是为业主减掉了一笔预缴开支,更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厘清双方权责的务实一步。对业主而言,权益更有保障;对物业而言,也意味着不能再依靠“押钱”约束装修行为,需要通过更细致的日常巡查、更规范的装修管理来履行服务职责。从“收押金约束”到“靠服务规范”,这一政策变化既是对业主权益的维护,也在推动物业服务向更规范、更良性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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