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
为了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的参与度,让立法体现民意、汇聚民智,推动地方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乌兰察布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乌兰察布市市2027-2031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大代表及广大市民,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立足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坚持选题“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符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具备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报送要求
立法建议需明确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拟解决问题、主要制度举措。单位建议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个人建议需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如有成熟文稿可附草案初稿。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邮箱:wlcbrdfgw@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2027—2031年立法规划建议。
地址:市党政大楼300办公室
电话:0474-866686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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